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年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12-04

关于开展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年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点及学生: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学生将于2025年上半年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学生范围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级及以前毕业论文(设计)未完成或不及格的本科学生。

二、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要求

1.为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生在论文撰写前必须仔细阅读《成都文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撰写开题报告撰写要求及格式规范》(见附件),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写作论文,若在之前批次已写作过论文,必须按照最新格式、模板要求修改,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符合最新要求。

2.论文形式可以是学术论文、专题论文、调查报告、企业诊断报告以及案例分析研究等。凡以调查报告、企业诊断报告及案例分析研究作为论文类型的,必须说明调研时间、地点、对象以及资料来源,确保信息真实、有效。论文字数不少于8,000字。

3.学生应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合理合法地引用他人资料,坚决杜绝抄袭、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毕业论文(设计)终稿提交阶段,须进行论文稿件论文版式、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结构格式及质量水平以指导教师评定为准,查重率≤30%

三、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写作阶段

2024125-1225

选题及提交开题报告

20241226-2025131

按要求提交论文初稿

202521-420

按指导意见修改论文

2025421-515

查重及论文定稿

2025516-530

论文答辩

四、论文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指导成绩按不合格记载

1.经学院调查认定论文终稿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其中剽窃、伪造和篡改行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行业标准CY/T174—2019》进行认定);

2.未按要求进行提交稿件的;

3.封面信息中题目存在缺失,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姓名、学号、指导教师姓名存在缺失、不完整或与教学安排不一致的,学号或姓名与学籍信息不符的;

4.论文(设计)中专业名称或姓名,存在缺失或与学籍信息不符的;指导教师姓名或致谢指导教师称呼或姓名存在与本次选择指导教师不一致的;

5.论文题目与写作内容不一致的;

6.论文正文字数或参考文献不足的;

7.论文终稿存在批注或审阅意见的。

附件:《成都文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撰写开题报告撰写要求及格式规范》

成都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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