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成都文理学院关于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的公示

2024-07-10

为促进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拟调整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新学费标准从2025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开始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具体标准如下: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按两年收费

高起专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现代物业管理、护理、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广告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学前教育、中文、法律事务、现代文秘

25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工程造价、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物业管理、电子商务法学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环境设计

2800



成都文理学院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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