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公告

成都文理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应用型自学考试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4-10-30

成都文理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应用型自学考试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调动我校应用型自学考试考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考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和提高自学能力,发挥优秀学生的模范引领作用,形成优良的学习风气,提升助学质量。根据《成都文理学院高等教育应用型自学考试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校继字〔202361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奖学金申报评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学习奖学金:报考我校应用型自学考试223224233234批次的考生。

就业优秀奖学金:2023年秋季、2024年春季毕业的我校应用型自学考试学生。

注:已获得相应自考奖学金考生除外。

二、参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高等学校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自考在籍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违反诚信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在籍期间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评定项目及条件

(一)学习奖学金

1.一等奖学金:从取得考籍开始2年内通过全部规定课程(包含毕业论文)考试,平均成绩(不含实践课成绩)80分以上。

2.二等奖学金:从取得考籍开始2年内通过全部规定课程(包含毕业论文)考试,平均成绩(不含实践课成绩)70分以上。

3.三等奖学金:从取得考籍开始2年内通过全部规定课程(包含毕业论文)考试。

(二)就业优秀奖学金

毕业当年考取全日制研究生、公务员、事业单位、出国留学、应征入伍等。

四、申请时间及流程

(一)2024118日前,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成都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jxjy.cdcas.edu.cn)下载《成都文理学院应用型自考学习(就业优秀)奖学金审批表》,按填表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二)1115日前将《审批表》及个人简介(含照片)、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递交到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公室张老师处(国际交流中心107办公室)或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2296409747@qq.com)。

(三)1122日前继续教育学院完成审核,报学校审批通过,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20241210日前,组织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五、注意事项

(一)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自考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18383504760(张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文理学院应用型自考学习奖学金审批表

2.成都文理学院应用型自考就业优秀奖学金审表

成都文理学院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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