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公告

2019年上半年自考学位申请通知

2019-05-08

01四川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学位申请

1申报对象

2017 04月30日后毕业的四川师范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

2基本要求

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考试语种为英语和日语。】或者【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在取得本科考籍或学籍后,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在校生身份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

本科毕业生均应在获得本科毕业生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3申报数据收取时间

2019年04月30日—05月12日

4预审时间

2019年05月14日—05月19日

5正式面审原件及收取复印件时间

预定为2019年05月22日—05月26日

6学位申报咨询方式

有意申报的同学可加入川师成人学位申请QQ群,群号65335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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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知链接:http://crjy.sicnu.edu.cn/as.do?aid=2276

请各位同学登录网站查看具体通知,按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

02成都文理学院自学考试学位申请

NO.1申报对象

2017年04月30日后毕业的成都文理学院自考本科毕业生

NO.2基本要求

【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考试语种为英语和日语。】或者【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在取得本科考籍或学籍后,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在校生身份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

本科毕业生均应在获得本科毕业生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NO.3申报时间

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24日工作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NO.4申报地点

成都文理学院金堂校区继续教育学院(行政楼A205办公室)

NO.5申报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61562802

注意事项

详细通知:请访问各自专业对应QQ群文件

请各位同学及时下载文件并查看,按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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