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信息

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撰写的通知

2026-09-14

各教学点及学生:

  为进一步加强2026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和《成都文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修订)》,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现将本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

  (1) 确定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名单

  2026年9月15日9:00至9月21日24:00,各教学点通知学生通过安心付报名,确认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名单。

  (2)分配指导教师

  2026年10月底,各专业所在院系确定指导教师,并通知参与毕业论文撰写的学生。

  (3)毕业论文撰写安排

序号

时间安排

阶段任务

1

2026年11月1日-11月15日

提交选题和开题报告

2

2026年11月15日-11月30日

学生根据指导意见完善开题报告

3

2026年12月1日-12月31日

按要求提交论文初稿

4

2027年1月1日-2月28日

根据指导意见修改并提交修改稿

5

2027年3月1日-3月31日

定稿查重

6

2027年4月1日-4月20日

论文答辩

7

2027年4月20日-4月30日

报送终稿及相关附件

  二、毕业论文写作要求

  1.为提高毕业(学位)论文质量,学生在论文撰写前必须仔细阅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范例》(见附件),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写作论文。

  2.提交论文时应完善论文写作的基本要素,确保论文内容的完整性。毕业论文正文字数,理、工、文科不少于10000字。外语专业、艺术、设计类专业的毕业(学位)论文的字数,可根据其学科特点确定;设计说明或阐述不得少于6000字。要体现文字、图、表三要素综合运用的要求。毕业(学位)论文参考文献应在15篇(部)以上,其中外文参考文献不少于2篇。艺术类毕业(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其中外文参考文献篇数不作硬性要求。

  3.学校高度重视学术诚信与学术规范,坚决打击论文抄袭和学术造假。所有论文将统一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开展查重检测。

  4.论文写作过程中应虚心接受教师指导,根据指导意见认真修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阶段写作任务。若恶意骚扰、威胁、辱骂指导教师或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写作任务,指导老师有权中止论文指导,并将论文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三、报名流程

  (1)参与毕业论文撰写的同学通过安心付缴费报名,论文指导及答辩费为600元/人。

  (2)缴费时间:2026年9月15日9:00至9月21日24:00。

  (3)缴费流程:扫描校园安心付二维码(见下图)→绑定账号(身份证号/学号)、姓名→待缴费项目(成教2026年学位论文答辩费)→选中支付即可,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过时不再补报)。

  四、其他要求

  1.根据《成都文理学院关于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

  2.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实现毕业论文过程材料的电子化,切实提高论文质量,凡拟申请学士学位的成人本科毕业生,均须按要求使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

  3.学生应按开题、中期检查环节要求认真准备,按时完成开题、中期检查环节的各项任务。未按时间要求完成毕业论文相应流程的,视为论文不合格。

  4.严禁论文的买卖、代写、造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按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处理。

  5.如有疑问,请拨打继续教育学院电话:028-61562802、19102812069

附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范例

  成都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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